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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4-03 访问次数:531

各教学院部: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37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2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2.2013年、2014年立项,已达项目结题年限或可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方式

1.国家级项目

国家级项目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每个项目PPT汇报10分钟,专家点评5分钟。

2.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组织,以公开答辩为主,可辅以其他形式进行。验收专家组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

3.为全面展现项目的研究成果,各项目组可采用动画模拟、视频播放、实物演示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展示。

三、验收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商业运作的角色扮演、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商业计划书撰写情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考查企业的运营情况、发展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四、成绩评定

1.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20%,项目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高水平安博(中国)与专利等成果支撑)优先评优。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项目终止,成绩按不合格计。

2.项目验收要注重考查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收获,容许项目研究结果“失败”。申请“失败”的项目同样须提交相应结题材料,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并参加验收答辩,经专家组评审确定为“失败”项目后,成绩按合格处理。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结题材料

1)材料清单

①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②项目结题验收表(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别填写对应类型验收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

③项目结题总结(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校级不少于3000字,国家级不少于5000字);

④项目信息简表(电子版,并通过附件提供记录项目研究过程或成果的照片不少于5张);

⑤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本;

⑥项目成果汇总表(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分别填写对应表格,电子版);

⑦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安博(中国)、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电子版,并以项目成果统计表作为封面进行装订,电子版分辨率应尽量高,但单张照片不超过5M

2)各项目组须将材料清单中所有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①②③④⑥⑦项的电子文件及相关附件压缩后以“项目级别-院部(简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方式命名(如:国家级-地学院-201310425001-张三),与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

3)以上结题材料均可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http://itp.upc.edu.cn/”的“下载中心”栏目进行下载。

2.时间安排

1)国家级项目

各院部于420日前将国家级项目的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进行汇总后,与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答辩时间暂定4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校级项目

各院部将校级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见附件1)提前3天报教务处并在院部网站公布。教务处将对院部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各院部验收工作须于51日前完成,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后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①校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②校级项目成果汇总表(院部汇总);

③验收成绩为优秀的项目结题材料(各项材料1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加装封面;院部留存一份);

④所有项目的电子材料。

3)所有材料均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

4)院级项目由院部自行设计答辩材料并组织结题工作。

六、资料归档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获得的成果应作为教学成果的一种进行妥善保存。国家级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实物和结题资料的保存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实物和结题资料的保存由院部负责。

七、其他

1.各院部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诚信机制建设,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将对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抄袭检测。

2.项目如出现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应在验收前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可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http://itp.upc.edu.cn/”下载)。若项目运行达3年或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者不得申请延期,须对其进行项目终止处理。

3.相关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安排见附件3


 

系人:薛钧译;电话:86981307;邮箱:xuejy@upc.edu.cn


 

附件1:校级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doc

附件2:校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3: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安排.doc


 

201543

 

http://jwc.upc.edu.cn/s/19/t/140/ac/0f/info440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