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强化项目培育机制建设,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将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阶段性检查和国家级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阶段性检查对象:所有在研的国家级、校级和院级项目。
2.国家级选拔对象:2014年立项(未参加结题),并通过本次检查的校级项目。
二、阶段性检查
1.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阶段研究重点等内容。
2.工作安排
(1)项目组自查。项目组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完成阶段性检查报告,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
(2)院部检查。院部成立专家组,具体负责阶段性检查与国家级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并组织项目现场答辩。
3.检查结果应结合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现场答辩、支撑材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对逾期未交检查报告或未通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应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整改后进行复审,通过的项目继续运行,未通过的项目要终止,并将复审结果及时报送教务处。
三、国家级项目选拔
1.项目组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组应对项目具体情况与自身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向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提出参加选拔申请。
2.院部评审。通过阶段性检查,把握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进展情况,并重点考察项目价值及进一步研究的潜力,侧重预期成果丰富的项目。
3.院部推荐。院部应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推荐名额(附件5)择优向学校推荐国家级项目。
4.学校审核。学校对各院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报教育部审批。
四、工作要求
1.院部须将阶段性检查和国家级项目选拔推荐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各院部要完善培育机制,加强过程管理,认真组织阶段性检查工作,为学生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给予指导和建议;重点挖掘项目潜力,确保国家级项目选拔质量。
3.现场答辩的评审专家每组应不少于3人,其中组长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涉及创业类项目,须另邀请经管或其他创业方面专家至少一名参与评审。
4.评审专家要认真审查项目相关材料,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点评与指导,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同时,注意发掘潜力大、成果丰富的项目并进行重点培育。
5.通过国家级选拔的项目,应按国家级项目要求,加大研究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研究,提高项目完成质量。
五、材料报送
1.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由院部和项目负责人各保存一份,其他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具体时间见下表:
时间要求 | 报送材料 | 材料要求 |
答辩前三天 | 阶段性检查安排表(附件2) | 电子版 |
5月11日前 | 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 | 电子版 |
检查与选拔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 | 电子版+纸质版 | |
国家级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4) | 电子版,汇总国家级推荐项目信息 |
2.项目如有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应在检查前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可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http://itp.upc.edu.cn/”的“下载中心”栏目进行下载),一式3份,经院部审核后,由项目组、院部和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联系人:薛钧译;联系电话:86981307;邮箱:xuejy@upc.edu.cn。
附件2: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阶段性检查安排表.doc
附件3: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阶段性检查与国家级选拔推荐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5: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推荐配额表.doc
2015年4月3日
http://jwc.upc.edu.cn/s/19/t/140/ac/10/info440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