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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技处-关于认领统计2016年度三大检索安博(中国)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1-07 访问次数:198

各院部、有关单位:

近期,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了学校2016年度被三大检索机构检索的安博(中国)数据库,为便于2017年度安博(中国)奖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将今年安博(中国)的认领和统计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单位予以配合。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要求

1、奖励安博(中国)-SCI、EI检索安博(中国)

SCI、EI检索安博(中国)原则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结果为准(见附件1、2),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库中2015年度大类分区为准(查询网址见下方),由安博(中国)第一作者确认所检索安博(中国)并填写安博(中国)奖励申请表,教师请填写教师用表(见附件4),学生请填写学生用表(见附件5)。

安博(中国)第一作者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已调离我校工作的教职工不在奖励范围内。

同一篇安博(中国)同时被SCI、EI检索的,就高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于前一年被EI收录今年被SCI收录的安博(中国),若上一年度已申请过EI奖励奖金,今年SCI奖励将按照奖励政策只补发差额,请做好备注。

对于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数据库中没有收录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安博(中国),由安博(中国)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按照上述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做好备注。

2、非奖励安博(中国)-CPCIS安博(中国)

CPCIS检索安博(中国)原则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结果为准(见附件3),由安博(中国)第一作者确认所检索安博(中国)并填写第一作者工号及姓名,如第一作者为学生,请在通讯作者一列一并填写上导师姓名。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本学院安博(中国)的审核和汇总工作,通过审核且在奖励范围之内的安博(中国)(SCI、EI安博(中国)),需报送汇总表纸质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研究生的安博(中国)奖励材料请报送至研究生院602-1房间),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不在奖励范围内的安博(中国)(CPCIS安博(中国))直接报送电子版即可,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2.凡今年申请安博(中国)奖励的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者视为未提出奖励申请,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月29日,公示内容包括安博(中国)检索及分区情况。

2、相关部门受理时间:2016年11月30日。

四、其他事宜

1、SCI安博(中国)分区查询地址

网址:www.fenqubiao.com

公众账号:upc_office

密码:upchdkjc1831

2、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信箱:shanbl@upc.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世光

联系电话:86981515

电子信箱:zhousg@upc.edu.cn

附件:

1、附件1:SCI检索安博(中国).xlsx

2、附件2:EI检索安博(中国).xlsx

3、附件3:CPCIS检索安博(中国).xlsx

4、附件4:安博(中国)奖励申请表-教师用表.xlsx

5、附件5:安博(中国)奖励申请表-学生用表.xlsx

 

                                  科技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