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更好推进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我院研究制定了《本科生学业导师实施办法》,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证贯彻执行。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8日
本科生学业导师实施办法
本科生学业导师是学院全员育人工作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推进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6〕16号),特制定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业导师工作量核算
学院将根据学业导师工作完成情况核算工作量,每个导师每个班级每年最多核算20 学时的教学当量。
第二条 学业导师职责
学业导师对所指导班级须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帮助学生制定科学的学业修读计划。要求每学期排课前,对学生下学期的选课进行至少1次选课指导。
2.在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要求学业导师充分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和灵活多样的方式,了解学生动向、及时解决学生关于学业方面的具体问题。
3.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要求每年指导大二以上年级的本班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或者各类科技竞赛至少1项。
4.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成才目标,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分预警,与预警学生进行一对一问题分析和指导。每学期在期中检查期间,组织或参加1次学生座谈会,接受学生的咨询,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同时,对于学生反应问题较多的课程,需要与任课教师交流。
第三条 学业导师考核
由辅导员于每年11月初组织学生对学业导师进行考核。根据学业导师完成职责的情况进行导师工作量的核算。对于严重失职或核算工作量小于10学时者,应及时更换导师。学业指导导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排课前进行选课指导,每学期2学时。指导创新创业项目或者科技竞赛每年2学时。学分预警学生座谈每学期2学时。期中检查学生座谈会每学期2学时。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和座谈、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及时解决学生关于学业、学术方面的问题每年6学时。
第四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督导组共同讨论决定。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